下游數據

外資銀行獲準提供全面服務

2006年11月16日10:05   來源:西本資訊
摘要:

    新干線訊:中國昨日出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允許外資銀行為中國客戶提供全面的服務;銀行業(yè)的開放是中國2001年加入世貿組織(WTO)時承諾內容的一部分。

    《條例》內容與不久前公布的草案基本一致,但其中對外資銀行在華分支機構的運營資金要求,的確大大低于某些人擔心的水平。在草案公布后,曾有一些外國銀行家表示,草案規(guī)定的法律義務過重,沒有必要。

    《條例》將自12月11日——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紀念日開始施行,它標志著中國在逐步開放金融領域的過程中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但其影響可能沒有一些觀察人士2001年預測的那么引人注目。

    分析人士及外國銀行家預計,鑒于世界上許多最大型銀行主要都是選擇通過持有中國某銀行的少數股權進入中國市場,外資對銀行業(yè)的影響只會緩慢增長。

    一些銀行家對官僚障礙和資金要求一直表示失望,但分析人士表示,中國本土銀行效率低下,大多資不抵債,設置官僚障礙和資金要求是為了緩解外資競爭對它們的沖擊。

    要向中國客戶提供全面的人民幣業(yè)務,外商獨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必須像中國的銀行一樣,在中國境內注冊,注冊資本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每家分行的營運資金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一些銀行家已對在中國境內注冊的要求提出抗議,認為這將使全球業(yè)務復雜化,但中國政府堅稱,這對于持續(xù)監(jiān)管是必要的,并且符合國際慣例。

    未設立子公司的外國銀行中國分行,將不得吸收低于100萬元人民幣的個人存款,這將它們排除在了最大的零售業(yè)務之外。

    但《條例》對這類分行的營運資金要求將僅為2億元人民幣,遠低于高管們在草案出臺后預期的5億元人民幣。一些銀行曾游說中國銀監(jiān)會(CBRC)主席劉明康,要求放寬營運資金要求。

免責聲明:西本資訊網站刊登本圖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旨在為滿足廣大用戶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廣告服務性信息。頁面所載圖文不代表本網站之觀點或意見,僅供用戶參考和借鑒,不構成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法律提示:本內容系www.fxzx.org.cn編輯、整理,轉載需經授權,若需授權必須與西本資訊與作者本人取得聯系并獲得書面認可,并注明來源。如果私自轉載,西本資訊保留一切追訴的權力,直至追究私自轉載者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