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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發(fā)布對華彩鋼帶雙反措施即將到期公告

2025年10月13日14:44   來源: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摘要:利益相關方應于2025年11月25日前提交日落復審調查申請,若在上述期限之前未收到申請,對中國涉案產品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將于到期后終止

2025年9月26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fā)布第2025/081號公告稱,進口自中國的彩鋼帶(Painted Steel Strapping)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將于2026年11月26日到期。利益相關方應于2025年11月25日前提交日落復審調查申請,若在上述期限之前未收到申請,對中國涉案產品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將于到期后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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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7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fā)布第2020/50號公告稱,應澳大利亞國內企業(yè)Signode Packaging Group Australia Pty Ltd提交的申請,對進口自中國的彩鋼帶啟動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對進口自越南的彩鋼帶啟動反傾銷調查。2021年4月23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fā)布第2021/056號公告,對進口自中國的彩鋼帶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初裁,裁定中國出口商秦皇島佳士倫包裝材料有限公司(Qinhuangdao Jiashilun Packaging Materials Co., Ltd.)傾銷幅度為-6.2%、補貼幅度為0.2%,建議終止對其反傾銷和發(fā)補貼調查;中國其他出口商傾銷幅度為11.5%、補貼幅度為42.6%,建議自2021年4月23日起以保證金形式對中國涉案產品實施臨時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稅率均為54.1%;對進口自越南的彩鋼帶作出反傾銷否定性初裁。2021年8月13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fā)布第2021/101號公告,終止對越南出口商Sam Hwan Vina Co. Ltd的反傾銷調查。2021年10月26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fā)布第2021/135號公告,終止對中國出口商秦皇島佳士倫包裝材料有限公司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2021年11月26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fā)布第2021/136、2021/137和2021/138號公告,決定對進口自中國的彩鋼帶實施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不對越南涉案產品實施反傾銷措施。涉案產品不包括不銹鋼帶和鍍鋅鋼帶。涉案產品的澳大利亞海關編碼為7212.4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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