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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裁決我自行車反傾銷案 維持48.5%反傾銷稅

2005年11月26日10:56   來源:西本資訊
摘要:

    京華時報報道,昨天,商務部公平貿易局發(fā)布預警稱,歐盟理事會已發(fā)布公告,對我自行車反傾銷案部分臨時復審作出裁決,決定維持原措施,即48.5%的統(tǒng)一反傾銷稅。

    據商務部公平貿易局人士稱,此次臨時復審是于2005年2月19日應我國自行車出口商的申請發(fā)起的,此案中沒有企業(yè)獲得市場經濟待遇或分
別裁決待遇。

    歐盟最初于1991年10月對我自行車發(fā)起反傾銷立案調查,1993年9月終裁征收30.6%的反傾銷稅。1997年1月,經反規(guī)避調查后裁定將反傾銷稅延至自行車零部件。2000年7月14日,經復審裁定繼續(xù)征收30.6%的反傾銷稅。2005年7月14日,歐盟裁定將稅率修改為48.5%。

    目前,中國年產自行車7000多萬輛,出口5000多萬輛,分別占世界產量、貿易量的60%和70%,是世界自行車的生產中心。根據歐盟統(tǒng)計機構Eurostat的統(tǒng)計,2004年,中國大陸對歐盟25國出口自行車超過240萬輛,是歐盟最大的進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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